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博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张世栋、张亦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财闻
2026-09-09 15:56:29
9月9日,据证监会官网,因博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6年4月30日未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违反《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时任董事长张世栋、时任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张亦弛未按该办法第五条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一同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要求公司及相关人员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若对该监管措施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