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跨境金融整治致赴港投保难度加大?业内:直接影响有限
多位业内人士向财闻表示,此次整治主要针对投资账户及跨境投资活动,对购买香港保险的直接影响有限。
关于近日监管部门整治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对“赴港投保”的影响,多位业内人士向财闻表示,此次监管部门整治重点针对投资账户及跨境投资活动,对赴港购买保险的直接影响有限。
最会保创始人陈文志在接受财闻采访时表示,买港险的难度并未明显变化,真正受到影响的是部分香港保险中介依赖自媒体开展营销和获客的模式。
赴港投保规则未变,营销渠道收紧
近期,中国证监会等八部门发布《综合整治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引发市场广泛关注,也引起部分内地居民担忧赴港投保是否会受到影响。
对此,多位业内人士向财闻表示,《实施方案》主要针对投资账户及跨境投资活动,并不直接针对保险产品,对购买香港保险的直接影响有限。还有业内人士进一步向财闻解释称,赴港购买保险通常无需开立投资账户,仅需开立储蓄账户用于保费缴纳以及后续保单资金往来。为满足合规要求,相关资金最好通过本人名下香港储蓄账户完成支付,避免使用他人账户或第三方账户代缴。
另外,关于投资账户的开户情况,有投资者向财闻反映,其近日赴港现场办理银行卡时发现,中银香港(02388.HK)已限制以内地居民境外投资需求为由的开户申请,即便申请人能够提供境外投资持仓证明,仍未获准开户。相比之下,汇丰银行账户办理相对顺畅,众安银行目前也仍可正常开户。
陈文志也对财闻表示,“买港险的难度并未因此次事件发生明显变化,需要指出的是,购买港险的获客和营销方式将迎来变化。”他指出,部分香港保险中介(这些中介很多是从内地过去的),长期通过自媒体面向内地客户开展香港保险营销,但境外保险机构未经许可在境内展业,本身属于监管重点关注领域。
陈文志表示,即将于9月30日开始施行的《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明确,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为非法金融活动提供网络营销服务或者便利,其中,非法金融活动包括境外机构未经许可面向境内居民提供金融产品服务等。
陈文志认为,“《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实施后,面向内地居民开展香港保险线上营销的渠道将受到明显约束。”不过,这并不等于着赴港购买保险本身受到限制。

赴港投保规定早已明确并落地执行
事实上,对于内地居民赴港购买保险,香港和内地监管部门早已建立了较为明确的监管框架和风险提示机制,相关要求也并非近期才开始实施。
据财闻了解,因香港与内地保险业务在适用法律、监管政策以及保险产品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原香港保监局和原中国保监会曾就赴港购买保险发布相关风险提示。
早在2016年,原香港保险业监理处发布的有关“重要资料声明”显示,明确内地人在港投保,整个销售过程必须在香港境内进行,且所有投保文件亦必须在香港境内签署。另外,香港保监局官网发布的相关资料显示,保险公司需要收集投保人入境记录等佐证,作为投保人身处香港完成投保程序的证明。
同是在2016年,原中国保监会曾发布《关于内地居民赴港购买保险的风险提示》(简称《风险提示》),明确香港保单不受内地法律保护,内地居民投保香港保单,需亲赴香港投保并签署相关保险合同。如在境内投保香港保单,则属于非法的“地下保单”,既不受内地法律保护,也不受香港法律保护。内地居民投保香港保险适用香港地区法律。
上述《风险提示》还强调,内地居民赴港购买保险存在汇率风险和外汇政策风险,保单收益存在不确定性,保单前期现金价值低退保损失大等问题。
近年来,香港保监局加强对跨境销售行为的监管,2024年,该局曾表示,“根据《保险业条例》第64G 条规定,无牌进行受规管活动是一项刑事罪行,任何人无合理辩解而违反上述条例内容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监禁两年及罚款100万港元。”
近日,香港保监局在回复媒体时继续表示,“香港保监局会继续透过多渠道的监管和公众教育工作,积极打击市场不当行为,并持续提升保险市场的操守和专业水平。”
此外,香港保监局2026年5月发布的“赴港投保七件事”内容亦强调,必须亲身赴港购买港险、不要与无牌人士接洽、切勿与中介人或第三方介绍人协议回佣。


